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申报须知(三)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申报须知(三)
建设单位应如实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注:按所申报业务类别的申报材料要求提供,未特别注明的均须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 ||||
序号 | 材 料 内 容 | 份数 | 备注 | |
1 | 建设工程规划批复申请表(此表可由bet365官网首页下载打印) | 2 | ||
2 | 公示牌样板及现场照片电子版,并打印A4幅面彩色纸质文件 | 2 | ||
3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4套及文本光盘1套(含文本内所有彩图、说明及CAD图); | 4 | 须盖设计单位资质章 | |
4 | 面积统计表(此表可由bet365官网首页下载打印,要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对应本项目规划区内所有计入指标的建筑); | 2 | ||
5 | 五层(不含)以上居住建筑或24米以上公共建筑,须提报滨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书2套及光盘1套 | 2 | ||
6 | 提交外立面装饰建筑材料小样及外饰色卡(市局留案备审,竣工验收时须与提供样板一致,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 |||
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按申报材料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含电子文件、图纸)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及图纸与申报数据一致性负责。 2.建设单位报审的规划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符合规划部门已提供的对该项目有关规划要点、意见或核准事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已确定的指标值,图件标注的数据必须与比例尺和实际相符,各类控制指标的合计数据必须与各部分数据之和一致,电子文件必须与图纸一致。
滨州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3185397 | 建设单位承诺 我单位已阅知申报须知,并承诺对报审材料(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规划部门因此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规划许可等批准文件作出依法撤销的决定。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收件人签字:
更新日期:20170914